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校政〔2022〕94号)(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副院长、毕业班辅导员和导师代表组成,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关怀 吴卫民
成 员: 王仲根 欧阳名三 曹珍贯 邢丽坤 李 平 张永刚 赵佰亭 卞余琴 裴志鹏 姚威威 荣 蓉 许 健
二、推荐条件
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1. 2024年8月30日-9月2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制定推免实施细则。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在2021级学生中召开动员大会,布置推免工作, 组织学生自愿申请。
2. 2024年9月3日-9月5日,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申请资格及有关材料,并到相关部门认定。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3. 2024年9月6日,进行专家审核。学院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认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其中对科研论文、专利等要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鉴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4. 2024年9月8日,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思想品德考核、学业表现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关于做好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考核成绩组成:考核总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0.2。
5. 2024年9月9日前,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各专业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四、综合素质成绩认定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20分,具体计分项目、加分要求和分值标准详见附件《综合素质考核项目一览表》,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等综合素质考核遴选指标中的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分一项。
五、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研究确定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并下达至学院,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各专业的推免名额。
六、注意事项
1.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要严格遵守教育部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 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 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认等手续流程,否则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5.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 9月28日前结束;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0日前结束。
七、申诉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85019)反映。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