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1〕1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工作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荣誉称号、奖学金的评比比例
荣誉称号、奖学金的评比比例按照学校文件设定的比例确定。
二、荣誉称号、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3、学习刻苦,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成绩优良;学术严谨、努力创新,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优秀研究生推选原则上以综合测评成绩确定。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在校担任一学期以上党支部、研究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的干部;
2、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诚实守信,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与同学相处融洽;
4、学习刻苦,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成绩优良。
(三)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5〕120号)文件执行,学校文件有修订的,以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1、一年级研究生
新生入学后,各学院在档案审查、资格认定等基础工作之后,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5〕120号)文件要求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定向研究生、应转档案而未转档案者、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者”等情况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和一志愿考生优先享受一等奖学金,若一等人数不足60%的比例,结余指标可分配给调剂生;每人12000元,按照年级调剂生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直至用完一等奖学金名额。
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余研究生,每人10000元。
(2)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每人17000元。
2、二、三年级研究生
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15〕120号)开展评定工作。
(1)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 20%,奖励金额为12000元/每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30%,奖励金额为10000元/每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40%,奖励金额为8000元/每生;四等学业奖学金:其余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4000元/每生。2019级专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减半。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等级,按照综合测评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60%,奖励金额为18000元/每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余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15000元/每生。
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年总评工作评审委员会
按照学校每年度研究生学年总评的时间安排,成立学年总评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本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员,研究生工作秘书任评审委员会秘书。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及学业奖学金细则,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及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四、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一)二年级学生计算方法:综合测评分=德育分*35%+智育成绩*65%+学术积分
(二)三年级学生计算方法:综合测评分=德育分+学术积分
所有计算分值的材料以学年为算,即从上一年度的9月1日到本年度的8月31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1、德育分(辅导员考评*50%+学生互评*50%):
(1)辅导员考评,打分按百分制;
(2)学生互评,给自己及他人打分,算班级平均分,百分制;
2、智育分(即所有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以研究生院提供成绩为准,课程成绩=[Σ(单科成绩×学分数)/Σ学分数],结合个人所修全部课程进行计算;
3、学术积分
学术积分按照《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电信政[2021]6号)文件中第七项科研计分细则实施。
4、其他情况
对于综合测评分相同的,以论文积分排序,论文积分相同的,以论文类别排序,论文类别相同的,以见刊优于录用为序。
以上情况均一致情况下,仍如遇综合测评分相同的,以(电信政[2021]6号)文件中第七项科研计分细则之外的已正式发表正刊论文作为评价标准。以CSCD(扩展)、国内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其它有CN刊号期刊顺序排序,相同等次下以数量多少排序。
以上情况仍一致情况下,以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作为评价标准,通过六级者优先。通过等级相同的,以四六级成绩为序排列。没有通过英语四六级的,以四级的具体成绩为序排列。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排序的,提交学院总评工作评审委员会商议确定。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四)上一学年有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或未按时交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得参评优秀奖学金。
(六)其它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六、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本办法如与学校等上级文件不一致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办法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总评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一条:碰撞思想、交流智慧——学院举办2021年研究生学术论坛